第58章 音乐事业群(第3/5 页)
否则,还是回首尔当大检察官的女儿来得轻松。
虽然这样说,但法律顾问这边,韩易依然提前找好了乔丹-布罗姆利这位音乐法大拿来为韩国女孩保驾护航,保证后者不会因为经验不足产生任何无法弥补的重大失误。
至于艺人管理公司的商业经理,韩易给赵宥真发送了几个联系方式,由后者来跟这些候选人见面,并在与韩易协商后最终做出选择。
版权发行公司的架构则要复杂一些,韩易首先需要寻找的,是A&R部门的负责人。
版权发行公司的A&R部门有三个重要的工作职责:发掘音乐、管理音乐和推销音乐。
在发掘音乐这一环节,需要A&R经理们找到有潜力的音乐创作者,并与他们签下音乐发行合约。
而管理音乐这个版块,是需要A&R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音乐人的创作过程中持续不断地给予指导和建议——哪些音乐更受市场欢迎、哪些风格是接下来的流行趋势,哪些歌手是这些音乐的目标客户,这些商业化的问题,A&R总是比音乐人了解得多。
当然,想要让创作者们写出更好的音乐,有些时候A&R也许还需要进行各种各样的尝试,比如把旗下的音乐人们聚集在一起,找个风景如画的小镇搞创作营,或者将两个风格相近,能产生化学反应的作曲家配对,以碰撞出更明亮的火花,也可以联系有兴趣合作的歌手,直接为他们量体裁衣。
所以,虽然具体的作曲、作词和编曲过程是由签约的音乐人来完成,但A&R部门需要耗费的精力和智慧一点也不比他们少。一首优秀作品的呈现,不只是制作名单上那些名字,还有幕后数倍于此的A&R工作人员。
A&R的最后一个职责,就是推销创作完成的音乐。写出来的乐谱不会自己录制成母带,版权发行公司的A&R经理们需要将音乐录制成小样,再发送给不同的唱片公司、影视公司、广告公司或者其他对原创音乐有需求的公司,以求音乐能获得使用。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唱作人在行业内涌现,对于这种类型的创作者,版权发行公司A&R的推销对象,就从音乐变成了人。他们会带着旗下的创作者拜访各家厂牌,竭尽全力帮助他们获得一份唱片合约,这样一来,版权发行公司手中的音乐版权才算有了变现的渠道。
光从职位描述上就可以看出,A&R在一家音乐版权发行公司中的支柱性作用。人际交往能力、产品推销能力,以及对音乐创作和录制过程的深入了解,三者缺一不可。韩易必须找到一位出类拔萃的全方位音乐精英,才能让瀚发行的核心工作有效开展起来。
在韩易的规划中,本年度瀚发行的A&R部门应该有3-4个招聘空缺,1个A&R部门总监,2-3个A&R经理。总监负责整个工作流程的把控与汇报,其他的A&R经理每人负责数个,顺利的话负责数十个音乐创作者,源源不断地产出原创音乐版权。
A&R部门之外,瀚发行还需要负责版权管理和版税管理的工作人员,他们主要的权责是为音乐人创作的音乐版权进行登记注册,并从音乐使用方那里收取不同类型的费用:机械版税、表演版税还有同步版税,是音乐版权发行公司最重要的三个收入来源。
对于Sony/ATV这种音乐发行行业的巨无霸来说,版权管理和版税管理,被分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部门。前者只负责管理版权的注册和存续情况,后者只负责向各个合作方和版税组织收取费用。
这些巨头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旗下管理的歌曲动辄数十上百万首,如此庞大的版权库,必须把业务拆分开来,专人专事才能不出岔子。
但瀚发行毕竟是一个刚刚成立的新壳子,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位签约音乐人。在签约新人或者收购音乐版权库之前,实在不需要过多人手。因此,韩易决定前期先招募一位版权经理,负责所有工作流程。待后续版权库逐渐充盈,再做扩容的打算。
另外,音乐版权发行公司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那就是专门负责同步授权的Sync部门。
同步授权,synchronizationlicense,业内通常简称为sync,是由特定作品的版权持有人授予的使用许可,允许被授权人将音乐与某种视觉媒体的画面进行同步。用人能听得懂的话翻译过来,就是每一帧画面搭配的音乐,都需要经过版权方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而这种授权就叫做同步授权。
电视、电影、广告、游戏乃至多种多样的线上新媒体,都属于同步授权的范畴,这也是为什么音乐版权发行公司通常都会单独成立一个sync部门,来负责这类音乐授权的事务。同步授权部门需要跟各类媒体公司和他们负责音乐采买的工作人员建立稳定的合作渠道,从而为公司的版权库打开另一扇财富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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