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音乐事业群(第4/5 页)
对于小型发行公司来说,同步授权部门的工作很多时候由A&R经理们兼任,毕竟A&R本身就带有推销的职责。但是,韩易想要打造的是一个能撼动Sony/ATV、环球音乐发行和WarnerChappell这三大世界级音乐发行集团地位,甚至取而代之的行业旗舰。
因此,向内深耕的版权管理人员可以省,但向外发展的同步授权部门却是万万不能精简。瀚发行必须从第一天开始就积极与潜在客户接洽,才能在这短短七年的时间里,配合韩易的宏大规划,站上时代的风口浪尖。
三个同步授权经理,一个负责影视板块,一个负责广告板块,另一个负责最近几年蓬勃发展的游戏与新媒体板块,是韩易为同步授权部门勾勒出的基础架构。
同样的理念,也在国际版权部门的规划上得到了淋漓尽致地体现。中小型的发行公司根本不需要国际版权部门,通常来说,它们会把旗下管理的音乐版权交付给有能力在海外地区进行版权发行工作的公司进行管理。
而有能力做全球版权发行的公司,除了Kobalt勉强能应付,也就剩下环球、索尼、华纳旗下的三家发行集团。因此,在业内,这些与三大签订海外代理发行协议的中小型发行公司被统称为affiliates,即附属公司。
虽然在美国本土独立经营、独立审计,但如果海外地区的收入必须仰仗三大的鼻息,那么在这个全球化的扁平世界里,这些小公司的地位,比附庸也好不了多少。
韩易不希望瀚发行成为附庸,银行账户里的余额也有底气让他不这么做。因此,虽然刚开始对海外地区的投资注定入不敷出,韩易依然在国际发行板块留出三个国际发行经理的位置。一个负责中美洲和南美洲,一个负责欧洲大陆与英国,另一个负责亚洲。
全方位独立的骄首之姿,能把瀚发行的野心传递给公司上下的每一个人,不管是工作人员还是艺人。与此同时,这种不将任何核心业务外包出去的策略,也能为韩易想要吸引的那些版权拥有者吃下一颗定心丸。
制定好版权发行公司的招聘计划,唱片公司的架构也随之变得明晰许多。瀚发行需要为签约的创作者提供A&R服务,瀚音乐也得给予签约的歌手同样的支持。唱片公司自然也有A&R部门的存在,只不过唱片板块的A&R更关注于单曲、专辑和其他的衍生产品。
歌手应该收哪些歌、唱哪些歌,什么样的歌作为单曲发行,什么样的歌收进专辑。专辑启用哪位制作人,后期找哪位工程师做,又由那个视频制作团队来负责MV的拍摄,这些细节都是需要A&R反复推敲决定的。
因此,跟发行公司相同,瀚音乐也会招募1位A&R总监和2-3位A&R经理,保证签约歌手可以获得细致专业的辅导与支持。另外,国际部门和同步授权部门的招聘人数,以及每个人负责的业务范围也会跟版权发行板块保持一致,只不过一个负责音乐版权,另一个负责母带版权。
当然,虽然大部分部门架构雷同,但唱片公司依然有专属的业务板块,市场营销与推广部门就是其中一个。大型唱片公司通常也会把市场营销部门和推广部门分开,市场营销负责公关、专辑封面设计、宣传视频、广告、专访和其他一系列的数字营销工作,而推广部门只有一个任务,跟电台打好关系,让电台尽可能多地播放公司推出的单曲。
但在韩易看来,市场营销与推广部门在音乐行业里的进一步融合,本来就是一个未来肯定会发生的大趋势。不管在世界哪个国家和地区,流媒体和线上曝光的作用越来越强,在榜单计算公式中占据的权重也越来越大,电台式微的情况下,推广方式也必须革新。
传统唱片业巨头,比如吉米-约文的Interscope,会另外成立一个产品管理部门,这个部门在前网络时代,负责CD和卡带等实体产品的销售,但在这两样物件变得比吸血鬼还要古早的2010年代,他们的职责也发生了改变。产品管理部门的销售人员,现在主要的工作就是与各家流媒体平台打好关系,以期获得更多的流量倾斜,和更优厚的结算条件。
明明是同一个业务板块的事情,却要放给三个部门做,这是因为现在活跃在业内的大型唱片公司,基本上都已经连续经营了二三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公司内部的架构臃肿冗余,很多条业务线可以用尾大不掉来形容。新生的瀚音乐自然不会遗传这种毛病,市场营销、电台推广和流媒体产品管理,统统都会整合进一个全新的营销和推广部门中,由三位‘市场专员’来分工合作。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韩易还计划给瀚音乐建立专门的渠道分发部门。渠道分发,是音乐生产链条里的最后一步,也是最为繁琐的一步。这个世界上总共193个国家和地区,提供音乐流媒体和数字下载服务的网站与app更是不知凡几。渠道分发人员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保证公司的音乐在全世界的每个地区、每个城市、每个平台,都以统一的格式上架。
听上去非常简单的工作,实际操作起来却很是复杂和枯燥,大部分的唱片公司都没有能力自己进行渠道分发,因为光是雇员的薪资与社会福利成本,就能吃掉不少利润率。
如果是三大音乐集团内部下属的子厂牌,模板流程是厂牌把音乐交付给集团专门建立的渠道分发公司,再由渠道分发公司上架到各个终端零售商的页面。所产生的收益,渠道分发这边一般会分走15%。
现实中的实际操作,还是以吉米-约文为例,他创立的Insterscope唱片,50%的股权由他自己持有,50%的股权1996年被环球音乐集团收购。如果Interscope旗下的艺人想要在北美地区发行专辑,那么渠道分发会由InterscopeGeffenA&M来完成。看名字就知道,它自Interscope、Geffen、A&M三家厂牌合并而成,是环球音乐集团的四家子集团之一,拥有独立成熟的渠道分发能力。
而如果是英国地区,Interscope的音乐则会由宝丽多唱片进行渠道分发,这同样也是一家环球音乐收购的德国唱片公司,一直以来跟InterscopeGeffenA&M的关系都十分密切。前者在美国的专辑都由后者分发,而后者在英国的专辑也是统一交给前者来做渠道。在这两个主要音乐消费市场之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渠道分发工作,则是由母集团环球音乐统一完成。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